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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多玛之沙

所多玛之沙

經過 Stephen Davey
系列: 罗马书 (Romans)

所多玛之沙

后果的宴席(第八部分)

罗马书1:26-27

 

引言

我曾在书中读到,现在被称为撒哈拉大沙漠(Sahara desert)的北非地区(North Africa),曾经有成群的水牛、狮子和羚羊。那时,牛群在郁郁葱葱的牧场上吃草,而现在这片牧场已经被厚厚的沙丘掩埋了。由于降雨的缺乏,这片曾经肥沃的土地已经变成了一片横扫一切、无情的沙漠。撒哈拉大沙漠的沙子似乎永远都不知道满足,因为它们仍在不断地向南移动,侵占着越来越多的非洲大陆。事实上,撒哈拉大沙漠正以每天53米左右的速度向南侵袭。

不过,在撒哈拉大沙漠的下面,有一些来自阿特拉斯山脉(Atlas Mountains)的暗流。有时这些暗流的水会涌到地面上,使其周围的土地变成了我们所说的绿洲。在绿洲里,各样的植被、庄稼和动物都生长茂盛。只要有水源在,沙漠肆虐的风沙就会被阻挡下来。

耶稣基督的教会就是沙漠中的绿洲。教会的绿洲要向所有饥渴慕义的人,向所有那些被沙漠所俘虏的人,提供福音的真理和生命的活水。同时,和撒哈拉大沙漠一样,我们周围的沙漠也从未停止过它的侵噬。

如今,在我们的社会中充斥着各样的邪恶、动荡和混乱,正如保罗所预言的一样,他的预言并不只是针对当时的罗马人,而是对每一代背离神并将在可怕的后果的宴席中落座的人所说的。

他在罗马书一章18-25节那里写道:

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因为,他们虽然知道神,却不当作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无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将不能朽坏之神的荣耀变为偶像,仿佛必朽坏的人和飞禽、走兽、昆虫的样式。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在希腊文中,任凭他们 这一表述对应的是希腊语“paradidomi”。这个词意味着神抛弃了那些已经选择了背离神的人,神将他们丢弃在他们自己的堕落和迷茫之中,也就是让他们迷失在灵命、情感和肉身的沙漠中。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他们拒绝了神的权柄,拒绝了神的话语,所以神也拒绝了他们,拒绝让他们从悖逆神的刑罚中逃脱出去。

罗马书一章24节那里就谈到了神是如何抛弃他们的:

他们逞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罪的后果

我们在之前的讲道中已经提到了一些罪的后果。

罪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人类失去了作为动物王国的国王和王后的尊贵和统治权,反而被动物所统治。

在之前的讲道中,我举例说明了如今动物权利的兴起。那些曾经将动物视为财产的法律,如今正转变为将动物视为人来对待。

美国的一些州已经开始将“动物主人”这一表述改为“动物监护人”。我们甚至开始有了宠物心理医生、宠物度假村和宠物墓地。总之,动物越来越被当作人一样来对待。

虽然圣经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不应该残忍地虐待动物,但动物王国本是神创造给人类享用的。然而人拒绝了神原本美好的设计,开始把一些他们认为动物会喜爱的东西和服务提供给它们。

最近有人问我是否看过电视上播出的给动物戴牙套的专题节目。我说:“没有,我不幸错过了这么特别的电视节目。”

当我们国家和其他国家的儿童需要佩戴牙套来矫正牙齿时,有人居然在给他们的狗狗戴牙套。

几个月前,当我到一位兽医朋友那里闲聊时,无意间听到了柜台前的一位女士正在购买鸡肉味的狗狗牙膏。我觉得这有点过分了,但转念一想,如果现在连宠物狗都流行带牙套来矫正牙齿,尤其是对那些患有上颌过长的狗狗,那么只是买一款鸡肉味的牙膏其实也不算过分。

归根结底,当一个社会摒弃了神创造的自然秩序时,动物就会得到与人类平等的地位。接下来的问题是,一个把动物当作人来看待的社会,会相应地使人失去原有的价值和尊严。因此,最后的结局无非就是,人们把人当作动物,而把动物当作人。

 

罪的第二个后果是:人类失去了与他人正确相处的能力,会为了个人的享乐而相互玷污。

人成了被操纵、虐待和凌辱的对象。

这可能是为了获得身体或物质上的享受,人们相互欺骗以达成交易。因此贪污和腐败司空见惯,不道德的性行为也屡见不鲜,人们无非是想利用别人的身体来满足自己的私欲。

然而,沙漠之沙并没有止步于此。

 

我们今天要学习的罪的第三个后果是:人类抛弃了自然的创造者,并因为颠倒了人际关系中的自然秩序而进一步玷辱了自己。

请大家继续来读罗马书一章26-27节的经文: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请大家不要忽视了这其中的联系,就是当人离弃了创造自然的神时,他们也就将自然秩序抛弃不顾了。

在我们这个时代,这段经文已然成为整本《圣经》中最具争议性的经文之一,也是最不符合“政治正确”的一处经文。

 

罪的混乱

坦白来说,在这个问题上,就是有关同性恋的问题上,我们所处的社会存在着许多混乱,在教会中也同样如此!

 

教会中的混乱

就在最近,美国长老会(the Presbyterian Church U.S.A.)投票推翻了先前的禁令,开始允许教会中活跃的同性恋者被按立为牧师。这可是美国更正教的第六大教派啊!

最早接受同性恋的一个正式文件,是贵格会(Friends)于1963年发表的《贵格会的性别观》(Towards a Quaker View of sex)。这份文件中包括了以下声明:

人们对同性恋的憎恶不应超过对左撇子的憎恶,(而且)确定无疑的是,关系的性质和质量才是最重要的。

同样的,在1979年,卫理公会社会责任分部(the Division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the Methodist Church)在其发表的“基督教对人类性行为的理解”(A Christian Understanding of Human Sexuality)一文中指出:

同性恋行为本质上并不是错误的。对于那些以爱为特征且处于永久关系中的同性恋男女来说,同性恋可以是一种适当且符合基督教性爱观的表达方式。

1999 年,美国北卡罗来纳州(North Carolina)的浸信会报纸《圣经记录》(Biblical Recorder)报道称:在一所浸信会下属的大学——里士满大学(University of Richmond)中,已经取消了针对性取向的歧视。该校的一位校董,同时也是一位退休了的南方浸信会的牧师克林特·霍普金斯(Clint Hopkins),投票支持这项新政策,并表示:

耶稣从未将那些跟从祂的人的性习惯当成一个问题。我们也要尽可能地像耶稣一样。

大家可能还记得那个因为犯了奸淫而被抓到耶稣面前的女人。是不是耶稣一点都不在乎她在性方面的行为呢?祂是不是对她说:“去吧,继续犯罪吧”?不是的,在约翰福音八章11节那里,耶稣对她说的是:

……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换句话说,就是“不要再犯奸淫的罪了”。而克林特·霍普金斯还说:

在决定谁能进或者谁不能进天国的时候,我们不宜过多地关注有关性的内容。

哦,真的是这样吗?那么保罗在圣灵的感动下所写下的经文是不是也“不合时宜”了呢?因为他在哥林多前书六章9-10节那里写道:

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在他提到的六种不能承受神的国的生活方式中,有四种是与性有关的。

同样的,保罗在写给提摩太的第一封信,即提摩太前书一章6-10那里说道:

有人偏离这些,反去讲虚浮的话,想要作教法师,却不明白自己所讲说的所论定的。我们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为律法不是为义人设立的,乃是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弑父母和杀人的,行淫和亲男色的,抢人口和说谎话的,并起假誓的,或是为别样敌正道的事设立的。

在以弗所书中,保罗再次将“性”视为得救的证据。因此,这也使“性”成为一个人是否能够进入天国的关键问题。保罗并不是说你不能在这些问题上得到神的饶恕;他说的是,你不能一边在这些问题上不思悔改,一边还相信神会遮住祂圣洁的眼睛,并拍拍你的背,说:“没事的,不要紧。”

保罗在以弗所书的五章3节以及5-6节那里写道:

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因为你们确实地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份的。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不要被人虚浮的话欺哄;因这些事,神的忿怒必临到那悖逆之子。

换句话说,克林特·霍普金斯本人,以及一些主流宗派委员会支持同性恋的报告,根本就是被欺哄蒙骗了,而他们还在用这些空洞的言辞自欺欺人。

 

社会中的混乱

我真的很好奇,怎么会有人说《圣经》不涉及有关性关系的内容呢?但他们真的就是这么觉得的。

希伯来书的作者在十三章4节那里明确指出: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尽管有这么明确的教导,然而一位宗教作家却仍旧写道:

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性”,在《圣经》中并没有涉及。它是一个现代的概念……在这一领域中,我们必须定睛于科学的启示和新近出现的人类经验的声音。

为什么教会和宗教界会变得如此混乱呢?这是因为他们把《圣经》搁在了一边,然后说:“《圣经》与这些都无关!《圣经》确实没有解决现代人际关系的种种问题。”

约翰·麦克尼尔(John McNeill)曾写道:

《圣经》是有其历史局限性的,《圣经》中对同性恋的批判与我们今天的辩论无关。

照他的话说,《圣经》还不够成熟,不够包罗万象,以至于无法理解现代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不仅如此,玛蒂·尼西宁(Marti Nissinen)甚至发表了一篇题为“同性恋与教会”(Homosexuality and the Church)的文章,《玛斯特神学院学报》(Master' s Seminary Journal)就引用了这篇文章当中的这一句话:

保罗的论点是基于犹太人的道德规范,而这些规范是针对特定文化的……事实上,保罗自己可能也需要性方面的治疗。

那么保罗过时了吗?他是否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性行为,持有一些天真且不成熟的印象和观念呢?他是不是不了解情况,或者干脆对同性恋的事情毫不知情?

而事实上,在保罗那个时代,他所处的希腊世界已经开始将同性之爱视为最高的爱。双性恋被认为是正常的,而异性恋则被认为是胆小怕事和假正经的。许多出身高贵的希腊人在娶妻的同时,还会纳一些同性的妾。

罗马也不例外。在前十五位罗马皇帝中,有十四位就是同性恋者。事实上,在保罗写作《罗马书》的过程中,那时的罗马皇帝尼禄(Nero)已经公开与一名男子结婚,并且他还因为经常与一些年轻的男孩共同沐浴而为人所知。

因此,这可不是一个什么现代概念,不是二十一世纪所独有的现象!保罗的身边就发生着这样的罪行,在圣灵的引导下,他谴责了同性恋和其他一切形式的不道德的性行为。

我想在有关这一主题的讨论中多提出一些问题来,但如果大家想自己做一些研究,那么詹姆斯·德·杨(James B. De Young)在他的《同性恋》(Homosexuality)一书中,对《圣经》和当代支持同性恋的论点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此外,约翰·斯托特(John Stott)所写的《同性伴侣关系?》(Same-Sex Partnerships?)也是一本非常不错的书。

 

为所多玛之罪进行辩护

事实上,不仅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甚至是在基督教各宗派的内部,包括长老会,也存在着一些争论。

有一种说法是:《圣经》并没有谴责同性恋,只是谴责那些自私的同性恋者。

他们用博斯韦尔(Boswell)这位伪圣经学者的话来证明他们的观点,这位学者说:在旧约中,所多玛人并不是因为同性恋而招致了神的惩罚,而是因为他们缺乏好客之道。

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圣经》是怎么说的吧!请大家一起翻到创世记19:1-11:

那两个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玛;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看见他们,就起来迎接,脸伏于地下拜,说:我主啊,请你们到仆人家里洗洗脚,住一夜,清早起来再走。他们说:不!我们要在街上过夜。罗得切切地请他们,他们这才进去,到他屋里。罗得为他们预备筵席,烤无酵饼,他们就吃了。

他们还没有躺下,所多玛城里各处的人,连老带少,都来围住那房子,呼叫罗得说:今日晚上到你这里来的人在哪里呢?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罗得出来,把门关上,到众人那里,说:众弟兄,请你们不要做这恶事。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容我领出来,任凭你们的心愿而行;只是这两个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们做什么。众人说:退去吧!又说:这个人来寄居,还想要作官哪!现在我们要害你比害他们更甚。众人就向前拥挤罗得,要攻破房门。

只是那二人伸出手来,将罗得拉进屋去,把门关上,并且使门外的人,无论老少,眼都昏迷;他们摸来摸去,总寻不着……

猜猜看他们寻不着什么?是想着赶紧找医生去看一下他们的眼睛吗?不是的,他们仍在寻找的是:房门。

所以你看,这并不是什么缺乏好客之道,而是毫无限度的欲望和堕落。这些人无比渴望与天使发生淫乱,以至于即使被蒙蔽了双眼,他们的欲望仍然驱使着他们去达成他们邪恶的意图。

在此,我引用一位同性恋学者所说的话,他说:

没有理由相信性关系与这一幕有什么关系。

他们在第5节说:把他们带出来,任我们所为。而中文当代译本的翻译是:把他们交出来,我们要跟他们性交!中文新译本翻译为同房,中文标准译本为同寝

英文钦定本(King James Version)此处的经文是:

……把他们带到我们这里来,使我们可以认识他们。

当然了,这里的“认识”(know)可能指的就是“与他们相识”。然而,当罗得想要用他的两个女儿来替代两位天使时,他也使用了同一个希伯来词,即“yada”,来表达他的两个女儿仍是处女。我们一起来看第8节的经文:

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

中文标准译本说:看哪,我有两个女儿,还没有与男人同寝……

这里的“同寝”就是“yada”。新约犹大书对创世记第十九章进行了补充注释,犹大在犹大书的第7节那里写道:

又如所多玛、蛾摩拉和周围城邑的人,也照他们一味地行淫……

所以只是缺乏好客之道吗?犹大继续说:

……随从逆性的情欲,就受永火的刑罚,作为鉴戒。

可见,所多玛招致神的烈火,根本就不是因为什么缺乏好客之道,而是因为他们“逆性的情欲”惹动了神的怒气!

 

另一种说法是:同性恋者生来如此,无法改变。

顺便说一下,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因为如果你真的无法改变,那么改变就不可能是一种选择,因为你根本就无能为力。

一个人,无论是男人或是女人,可能从很小的时候就有某种犯罪的倾向。事实上,在谈及我们与这些辖制着我们的罪进行斗争时,希伯来书十二章1节也明确指出说:

……容易缠累我们的罪。

这指的是那些使我们与罪恶的冲动和诱惑进行激烈斗争的特殊的罪。

然而,一个人并非生来就是同性恋者,就像他不会生来就是通奸者、骗子、色情狂或一夫多妻者一样。事实上,是他自己选择成为骗子,选择犯奸淫,选择强奸。所有的罪都是一种选择。

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说法也有它对的地方,那就是我们没有一个人可以靠着自己改变我们生来就有的样式,包括同性恋者,他们确实没办法改变。坦白来说,除了靠着神藉着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赎的大能,以及每天对圣灵的顺服外,没有一个罪人能够实现改变。

无论是否在政治上是正确的,《圣经》从未把同性恋视为某种基因问题或疾病,而是一种罪。但顺便说一句,这其实是个好消息!因为疾病可能无法治愈,基因问题可能永远都无法得到解决,但罪是可以被医治的!有一种治疗罪的方法!

保罗在写给哥林多教会的第一封书信中,即在哥林多前书六章9-11节那里,就写下了这些极具启示性的话语:

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

保罗在这里并没有说“你们中间也有人现在是这样”,而是说你们中间也有人从前是这样。那么这些人现在怎么样了呢?保罗接着告诉我们说:

但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我们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

因此,《圣经》从来没有告诉我们要接受彼此违背《圣经》教导的行为。事实上,它是在告诉我们要认罪、悔改,并要每天都经历主耶稣基督的饶恕和大能。

 

还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论点是:耶稣本人从未说过一句反对同性恋的话,所以祂并不反对同性恋。

这个说法的前半部分可能是对的,但祂也从未说过反对强奸、乱伦、兽交或恋童癖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认为祂也并不反对这些行为呢?

总部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Miami, Florida)的大都会社区教会(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是一间由同性恋神职人员带领的教会,他们教会里充满了同性恋成员。他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试图将同性恋与福音派教会结合起来。我有一份他们的小组学习材料,这份材料的标题就是“《圣经》对同性恋说了什么和没说什么”(What the Bible does and does not say about homosexuality)。

我试着读了一下他们的这份材料,结果让我感到十分悲痛。在这份材料中,不仅能听到那些试图将罪恶合理化的典型的陈词滥调,而且居然还暗示大卫和约拿单之间可能存在着同性恋的关系。这份材料甚至还暗示,路得和拿俄米之间情感的基础,可能也是女同性恋的关系。

在这份所谓的“《圣经》学习材料”的最后一页,有这么一段关于他们教会的话:

无论你是谁,无论你在哪里,无论你的生活处境如何,重要的是要知道,耶稣基督的死是为了除去你的罪,而不是夺走你的性取向。基督会按着你的本相接纳你,我们也是一样。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说“耶稣基督会按着你的本相接纳你”,和说“耶稣基督会接纳你想做的任何事”,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耶稣基督并没有应许你“在”罪中得自由,而是应许你“从”罪中得自由。祂会接纳到祂面前认罪悔改的同性恋者,就像祂会接纳愿意认罪悔改的杀人犯、强奸犯、贪婪者、说闲话者和傲慢者一样。

然而,祂不会对这些人说:“好了,现在回去,继续以往的生活模式吧!”而是说:

……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

 

下一个论点是:同性恋者只不过是做了一件对他们而言再自然不过的事,因此应该被视为选择了另一种生活方式而已。

有人试图从罗马书第一章那里证明这一点,他们会说,保罗谴责的是那种“非自然的同性恋行为”,比如贪婪、淫荡、多伴侣的同性恋行为。或者说,他谴责的是异性恋者所进行的同性恋行为,因为对于异性恋者来说,同性恋行为并不是一件那么“自然而然的”事。

这确实是一种非常聪明的狡辩方法,但却忽略了经文本身的含义。事实上,保罗提到了自然的秩序或“自然的功能”(中文新译本),他说女人抛弃了自己的“顺性”,男性也抛弃了女人的“顺性”,在彼此的贪恋中欲火攻心,这其实就是“不自然的”,或者按其字面意思来说,是“违背了神所创造和制定了的自然秩序或功能”。

请大家注意保罗在罗马书一章26-27节中所使用的措辞:

……可羞耻的情欲……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欲火攻心……行可羞耻的事……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请记住,如果你无视自然的创造者,你就有可能违反自然的秩序或功能,那么你就会面对可怕后果的宴席。

有人会说:“等一下!他们说,从生物学上来讲,同性恋行为本身就对他们具有吸引力。对他们来说,这是非常自然而然的一件事,因此他们只不过是顺从了自己的天性而已。”

但我们的主会不会也这么说:“既然你对女性的欲望是与生俱来的,所以没关系。”或者,“既然你对物质的贪婪是自然而然的,所以我完全理解。”主会这样说吗?

难道仅仅因为强奸在生物学上有诱惑力,人们就可以实施强奸吗?难道犯奸淫和通奸的人,不也是在做那些在生物学上对他们有诱惑力的事情吗?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请务必仔细听我要说的下一句话,如果大家什么都没记住,那么记住这一点就够了,那就是:对人而言,所有的罪都是自然而然的。

我们每个人都有一颗极度邪恶的心,如果任由我们释放那些自然而然的冲动,对各样试探做出自然而然的反应,以及自然而然地顺着我们的天性行事,那我们会把所有可能的罪都犯一遍。我们不能根据所谓的“自然而然”来决定什么是可接受的行为。当我们的社会和教会相信了这种骗局时,沙漠的风沙就会以更大的力量和速度席卷而来。

2001年5月的《新闻周刊》(Newsweek)刊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主角是一个有五个妻子和将近三十个孩子的男人。谁该指出他的错误之处?为什么没人说呢?

这位一夫多妻者说:“我这就是顺其自然!”

他有五个妻子。仔细想想,为什么不呢?一个可以陪他吃饭,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度假,一个可以和他一起在院子里干活,一个打扫房间,一个照看孩子。这是多么井井有条的一个家庭系统啊!而且就像他说的,还很自然!

但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圣经》告诉我们,我们的本性是堕落的。在这个世界上,你自己是那个最不该信靠的人。正如保罗在以弗所书二章1-5节那里所写的,我们都需要一个新的本性。保罗说:

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那时,你们在其中行事为人,随从今世的风俗,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我们从前也都在他们中间,放纵肉体的私欲,随着肉体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为可怒之子,和别人一样。然而,神既有丰富的怜悯,因他爱我们的大爱,当我们死在过犯中的时候,便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你们得救是本乎恩。

因此,教会不应该纵容人的本性,而应该谴责它,暴露它的邪恶,并揭示它需要救赎的事实。然后,将它指向我们的救主,因祂藉着受死而洗净了世人的罪。

 

应用:抵御罪恶之沙

根据我们以上所学习的内容,可以得出三条实践的原则。

首先,当人拒绝了神的话语时,人生命中的堕落就会恶化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

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牧师在他的《罗马书》(Romans)一书中给我们举了这么一个例证:

鲍勃·格林(Bob Greene)在1981年3月19日的《芝加哥论坛报》(The Chicago Tribune)上如是说:根据美国旧金山(San Francisco)一名验尸官的估计,该市百分之十的凶杀案与同性恋者之间的虐待型性行为有关。对此,旧金山市政府甚至专门举办了研讨会,教导同性恋者如何在进行施虐或受虐的性行为时,避免严重的身体伤害,尽管根据相关定义,施虐和受虐本身都是具有破坏性的!这两种行为的目的其实都是为了造成痛苦和伤害,施虐者是伤害对方,受虐者是伤害自己。

 

第二个原则是:当人拒绝了神对人际关系的设计时,人生命的毁灭将在所难免。

人虽然还活着,但会:

  • 完全丧失个人的身份和自我价值;
  • 被无法满足的欲望所支配,总是渴望得到更多;
  • 被无尽的罪疚感和愤怒所折磨。

总之,这会招致可怕的个人性的毁灭和疾病,个人尊严以及健康人际关系的丧失。

然而,这还不是最大的损失,这仅仅是个开始。因为保罗非常明确地指出,不知悔改的罪人将不能承受神的国。

如若无视神,你其实就是在邀请沙漠的沙子以一种悄无声息且确定无疑的方式,占据你心灵的缝隙。

 

第三,当人领受了神的话语时,生命中的改变就会显而易见。

正如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五章17节那里所写的: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神的灵驱走了沙漠的沙子,荒地将被一片绿洲所取代。在这片绿洲里,有尊严、有目标、有赦免、有救赎,有与基督和祂的教会的团契和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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