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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罪恶与神的荣耀

人的罪恶与神的荣耀

經過 Stephen Davey
系列: 罗马书 (Romans)

人的罪恶与神的荣耀

人的堕落与神的拯救(第二部分)

罗马书3:10-12

 

引言

1984年,一支名为达拉斯小牛(Dallas Mavericks)的职业篮球队,在与洛杉矶湖人队(Los Angeles Lakers)正在进行一场关键的季后赛比赛。小牛队在整个赛季都处于劣势,人们也预计它会在这场比赛中输给湖人队,但整场比赛他们每个人都很拼命。

在比赛仅剩最后六秒的时候,小牛队掌握球权。而他们的控球后卫德里克·哈泼(Derek Harper)却莫名其妙地以为他们的球队领先对手一分。因此,当他接到发球后,开始满场运球。当终场哨声响起时,他开始上蹿下跳,庆祝他们在季后赛取得的胜利。

当他还在忘我地庆贺时,他的队友冲过来对他喊着说现在是平分,而且他刚刚浪费了他们最后一次投篮的机会,说不定他们本可以因此赢得比赛。但他们还是被拖进了加时赛,并最终以七分之差输掉了比赛。

你看,就在几分钟前,这名运动员还在忘我地庆贺着,事实上,如果没有人前来告诉他事情的真相,他可能还会继续乐不可支地庆贺下去。

同样的,几个世纪以来,犹太民族也一直在庆贺着他们作为亚伯拉罕后裔的“得胜地位”。他们认为,与外邦人比起来,他们占据着绝对的优势,他们相信他们才是最终的赢家。

然而,在罗马书第三章,使徒保罗刚刚向他们宣布了一个令他们无比震惊的事实。请大家把圣经翻到罗马书第三章,我们再来听一下保罗在第9节那里的宣告,看看他到底向犹太人传达了一个什么样的令他们无比震惊的消息:

这却怎么样呢?我们比他们强吗?决不是的!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两个广泛意义上的宣告

如果大家仔细查看这节经文,就会发现保罗实际上做了两个意义广泛的宣告。

首先,保罗作出了一个普世堕落的判决。

请大家再来看第9节后半节的经文:

……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这段经文的关键字是“都”。也就是说,没人能免于这一裁决,没人在这场比赛中占据什么优势。换句话说,所有的犹太人和外邦人没有任何庆祝胜利的理由。事情的真相是:每个人都面临着违背律法的指控,因此,每个人都得罪了那位圣洁且公义的神。

当然了,这个不信的世界可不会欣然接受这个信息。多年前有一本书,书名是《我很好,你也很好》(I'm Okay, You're Okay),这本书基本上教导的是当时非常典型的人本主义思想(humanism),即人类可能确实有一些需要得到解决的问题,但在最后,每个人都会相安无事的,因为每个人都挺好的。

其实大多数不信的人真正想要的,就是信徒们别再对他们说:“一切都不好,你没什么好庆贺的。你得罪了神,这位圣洁的审判者。”如果信徒们不再把这些真相传讲给他们,他们就感恩戴德了。

而这正是保罗在这节经文中所做的。他宣告说:“全人类都陷入了普世堕落的罪中。没人是‘好的’。”

他后面还会补充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每个人、所有人,都亏缺了神的荣耀,也就是亏缺了神完美的标准,神的圣洁。”

 

在接下来的经文中,保罗将对人类发出十四项指控,或者说罗列出人类堕落的十四个证据或表现。

在第10-12节,保罗描述了人类的罪恶状态。第10节的上半节说:

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

第11节: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

第12节的下半节: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在第13-14节,保罗描述了人类罪恶的交流。第13节:

他们的喉咙是敞开的坟墓;他们用舌头弄诡诈,嘴唇里有虺蛇的毒气,

第14节:满口是咒骂苦毒。

在第15-17节,保罗描述了人类充满罪恶的乱局。第15节:

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

第16节: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

第17节: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

第18节:他们眼中不怕神。

第19节:我们晓得律法上的话都是对律法以下之人说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审判之下。

怪不得人想要摆脱神的律法,因为神的律法以一种他们根本无法遵守的、客观而且圣洁的标准谴责了他们。

肯特·休斯(Kent Hughes)在他的《敬虔之人的操练》(The Disciplines of a Godly Man)一书中记录道,如今只有百分之十三的美国人认为十诫是具有约束力的。正因如此,人们才会蔑视神、羞辱父母和轻视各样的关系。总之,人类的品格正在被“低价促销”着。

休斯博士在其书中进一步透露说,在同一项随机的民意调查中,当人们被问到这样的一个问题时,即:“为了一千万美元,你愿意做什么?”

当人们回答这个问题时,调查发现:

  • 百分之二十五的人会为了这笔钱抛弃自己的家人;
  • 百分之二十三的人会因此卖淫一周;
  • 百分之七的人会因此杀死一个陌生人。

大家想象一下,在一个拥挤的购物中心里,如果钱到位的话,每一百个人中,就有七个人可能会杀了你,这简直太恐怖了!

因此,根据这项调查的结果,四分之一的人愿意为了金钱而离开自己的家人,其他人则愿意为了金钱而放弃他们的道德伦理,还有些人甚至会因此而杀人。

这项调查还发现,百分之九十一的受访者经常在家里和工作中说谎。事实上,说谎已经成为美国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以至于即使是在最高领导层,诚实的品质也变得越来越罕见。

美国堪萨斯州(Kansas)参议院的牧师弗雷德·霍洛曼(Fred Holloman)就创作了一篇非常有趣的祷文,每当参议院开幕时,他便以这篇祷文来祷告:

全知的天父啊!当一方告诉我们一件事,而另一方却说着完全相反的事时,请帮助我们分辨到底谁在说实话。如果两方都没有说实话,也请让我们知道。如果每一方只说了一半的实话,那么请赐我们智慧,让我们把他们各自正确的部分拼凑在一起。奉耶稣基督的名祷告,阿门。

我们再来看一下第9节后半节的经文:

……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

在这里,保罗已经作出了普遍犯罪的判决,就是所有的人都在罪恶以下。你可以称之为普世堕落的宣告。

“堕落”一词的意思是“邪恶的、毁坏了的、有罪的、腐化了的、退化了的”。韦氏词典(Webster)将其定义为“邪恶的扭曲”(wicked perversion)。

在这一判决前,没人享有豁免权,没人有任何理由庆贺,每个人都深陷得罪神的麻烦之中。

在我的生命中,我曾遇到许多人承认自己并不完美,他们可能会说:“嗯,我并不完美”,但很少有人会说:“我是堕落的。我承认这一点。我是邪恶和败坏的。”

然而,这正是保罗所宣判的内容。

 

其次,罪普遍统治的证据。

保罗在第9节那里的宣告,不光有人普遍有罪的裁决,还有罪普遍统治的证据。

保罗在第9节后半节那里写道:

……因为……都在罪恶之下。

如今,有一个单词正从我们的英语词典中消失,这个单词由三个字母组成,就是“罪”(sin)。光是说出这个词“sin”,就有点像蛇所发出的“嘶”的声音。但我们不喜欢说这个词的原因其实是:它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漏洞可钻。它将我们与蛇的行为联系在了一起,那就是除了承认“我犯罪”外,我们什么都愿意做。

唐纳德·巴恩豪斯(Donald Barnhouse)在1953年注释这段经文时,将人类描述为:

……一个站在神面前的小男孩,一边哭着一边发誓说他根本就没有碰过果酱罐,不仅如此,他还以一种受到冒犯的无辜姿态恳请神证明他的清白,但他完全不知道的是,有一大勺果酱粘在他的衬衫上,而且就在他的下巴下面,除了他自己以外,每个人都看得清清楚楚的。

顺便说一下,我想让大家知道的是,这是罗马书中第一次出现了“罪”这个词。保罗肯定在罗马书的前两章也谈到了罪。他非常详细而且生动地描述了罪恶的行为和罪恶的思想。然而,在这里,“罪”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了他的书信中。

“罪”的希腊语是“hamartion”,其字面意思是“偏离靶心”(to miss the mark)。而神的靶心或目标,就是圣洁。保罗在此宣告说,每个人都偏离了神圣洁的靶心。

然而,这个不信的世界坚称自己没有犯罪。它可能有一些小的失误,在判断上犯了一些错误,出现了一些“差错”,一些疏忽,一些“低级的疏漏”和小错,但就是没有犯罪!总之,有罪的人用各种听起来更加舒适的词,替换掉了“罪”这个词。

约翰·麦克阿瑟(John MacArthur)牧师曾出版了一本名为《消逝的良知》(The Vanishing Conscience)的书,他在书中解释说,罪和罪疚已经成为公众的头号敌人。他写道:

如今,人类的一切错误都可能被解释为因某种疾病、瘾症、先前存在的残疾所导致的结果。我们过去称之为罪的事物,现在很有可能被诊断为各种残障。各种各样的不道德和邪恶的行径,现在都被认定为是某种疾病的症状。似乎现代社会创造了一个新的福音,即人不是罪人,而是受害者。

 

我给大家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社会思维的转变。

当一名男子在纽约(New York)入室盗窃时,被店主开枪打成瘫痪,他随后起诉了这个向他开枪的店主。他的律师对陪审团说,首先这名男子是整个社会的受害者,他所处的经济地位驱使他犯罪。然后,他的律师又说,他的当事人还是那个开枪的店主的受害者,因为这个店主非常无情。正是由于店主对这个小偷的处境冷酷漠视,于是这名罪犯将在轮椅上度过他的余生。综合以上的原因,这个小偷理应得到一些补偿。最终,陪审团认同了这名律师的说法。这名店主不得不向这个小偷支付高额的赔偿金。

还有一个例子是:一名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特工从局里盗用了两千美元,然后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他就在赌场里把这笔钱输光了。他后来被解雇了。但他事后发起了诉讼,辩称他的赌瘾是一种残疾,所以FBI解雇他是一种歧视性的行为。他最终赢了这场官司!

另有一位作者补充说,这种“受害者主义”(victimism)已经非常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社会,以至于甚至可以说:“受害者”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吉祥物”了。

但保罗并没有将人称为“受害者”,而是“罪人”。

 

实际上保罗说的不止是这些,请大家注意第9节的经文,尤其是“在……之下”这一表述:

……因为……都在罪恶之下。

保罗甚至都没有说所有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都是罪人,而是说他们都在罪恶之下,这当然使他们都成了罪人。

保罗所说的都在罪恶之下是什么意思呢?“在……之下”这个词的希腊原文是“hupo”。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词,它的意思是“在……的权力之下,在……的权柄之下。”

在马太福音8:9,当那个罗马百夫长对主耶稣说话的时候,就用到了这个词:

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

换句话说:“在我手下,有士兵按我的命令行事。”

在希腊文献中,这个词也被用来表示学生在老师“以下”,也就是在老师的指导和权柄以下。所以,保罗实际上是在说:“全人类都在罪恶的权柄、命令和掌管之下。”

使徒约翰在约翰一书的五章19节那里就写道:

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

换句话说,整个尚未得救的世界都被罪恶所掌管着,都服在罪恶的命令和权柄以下。其实耶稣早就在对犹太领袖的讲道中,就宣告了同样的真理。请大家一起翻到约翰福音第八章的第34节,耶稣基督在那里说: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这是绝对的真理,因为你们犯了罪,因而已经证明了你们属于罪。你们并不自由,你们是罪的奴隶。”

然后,祂又在第35节那里以一个比喻说明了人类真实的境况: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

耶稣说这话的意思是什么呢?请记得,正如第31节告诉我们的,主耶稣那时正在对一群犹太听众讲话。他们深信自己拥有“父亲”的房子,也就是亚伯拉罕的房子。但基督却告诉他们说,他们只不过是家中的仆人,而不是主人。

 

我再给大家举个例子。

当我在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市(Dallas, Texas)进行我最后一年的神学学习时,我们的双胞胎诞生了。由于玛莎怀孕的缘故,她在几个月前就辞掉了工作,而这原本是我完成学业的经济来源。因此,我在课余时间找到了一份兼职的工作,以维持生计,直到毕业。

我最后在达拉斯北部的一家非常成功的商业地产公司,找到了一份送信的工作。在达拉斯地区的商业地产领域,这些人每次都能从复杂的地产销售中赚取二十到四十万美元不等的佣金。当然了,我只是为他们跑腿的一个临时工。

一天下午,在上完课后,我来到了公司办公楼,公司总裁把我拉到一边,然后把他的车钥匙递给我,说:“斯蒂芬,我想让你把我的车开到4S店,然后在那等他们把车胎换好,再把车开回来。”

他的车刚好是一辆限量版的奔驰运动跑车(Mercedes Sports Coupe)。这是一辆白色的硬顶敞篷车,有深蓝色的车顶。我之前在办公室里看到过有关这辆车的介绍,知道它的价格接近十五万美元,而且那是1986年的十五万美元啊!我记得我当时都吓坏了!当我小心翼翼地滑进驾驶座时,我向神祷告说:“主啊,我还在读神学院,我几乎买不起尿布,更别说支付这辆车一点小划痕的维修费用了。所以,请为我“分开红海”,让交通畅通,让我能顺顺利利地回来。”

我慢慢地把这辆豪车从停车场里开了出来,缓缓驶入高速公路,开始了差不多8公里的去往4S店的旅程。没过多久,我就注意到了一些事情,当人们从我旁边驶过时,他们会用羡慕的眼光盯着我看,甚至还带着些许嫉妒。这样的事可从来都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当我之前在高速路上开着我的那辆绿色的、现在鲜为人知的沃拉瑞(Volare)时,我唯一能得到的,是人们同情的目光。

当我在一个红绿灯前停下来时,两边车上的人都用一种渴望的眼神看着这辆车,然后又看向我。我可以猜到他们当时可能在想:“这个家伙一定飞黄腾达了。”

大家知道我当时是怎么做的吗?我向他们点了点头,调整一下后视镜,然后懒洋洋地躺在座位上。我脸上还露出了一种自鸣得意的表情,我想,这是那些拥有十几万美元的汽车的成功人士该有的表情。

对了,我的老板还让我给车加满油。我之前非常不愿意加油,但现在我却在寻找那个最繁忙的加油站。我找到了一个,把车开了进去,然后熄火,下车加油。我旁边的那个人把我的车看了又看,然后说:“哇,这真是辆好车!”

我说:“谢谢。”

但他紧接着问:“这辆车你开了多久了?”

哦,可恶的诱惑啊!但我最后还是承认了,说:“我只开了大约十分钟。因为这不是我的车,是我老板的车。”

然后他说:“哦……原来是这样啊!”

事实上,我必须承认,暂时假装那辆车属于我,感觉确实很好。然而,事实与外表却大不相同。我只是一个雇来的仆人,一个跑腿的,这辆车的一个螺丝都不属于我。

同样的,在约翰福音的这段经文中,以及在罗马书第三章,那些犹太领袖的脸上也带着一种“属灵的自鸣得意”,就好像他们拥有神的房子一样。然而,耶稣告诉他们说,他们不是属灵的儿子,而是奴仆,而且是“……罪的奴仆

换句话说,就像一个雇来的仆人可能住在主人的房子里一样,他虽然住在那里,但他却不是家庭的一员。他不是儿子,父亲房子的一砖一瓦都不属于他。

 

保罗实际上是在告诉所有的人,包括犹太人和外邦人:“快抹掉你们脸上得意的笑容吧!你们没有什么好骄傲和自豪的,也没有任何庆贺的理由。你们并没有赢得任何东西,就像那个控球后卫德里克·哈泼一样,你们都忘记看记分牌了!”

事情的真相是,你们都会输得很惨。为什么呢?因为全人类都是有罪的,并且全人类都服在了罪恶的“拉力”和统治之下。

可能有的人会问保罗说:“证据在哪里呢?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保罗将从罗马书第三章的下一节经文开始,提出他对人类的十四项指控,同时他也会描述人的堕落,以及神最终的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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